2017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120驾驶员招聘简章
发布时间:2017-08-23来源:作者:点击: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120驾驶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和条件
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;
(二)学历: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;
(三)居住地:应在金城镇开发区或周边乡镇居住,熟悉金坛地区交通路况,具有金坛区常住户口;
(四)年龄:197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;
(五)要求持有B1、A2或A1驾驶证,实际驾龄三年及以上(需出具证明材料),限男性;
(六)体格要求:身高170 cm以上,矫正视力在1.0以上,身体健康。
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技术,无不良驾驶记录;现役军人不能应聘;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。
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有关事项
时间:2017年8月30日至8月31日(8:00—11:00,14:30—17:00)
地点: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(行政楼四楼)
现场报名。报名者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身份证、驾驶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派出所或村(居)委会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。报名时填写填写《2017年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120驾驶员报名登记表》(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)。
三、实践考核
根据医院《人才招聘管理办法》成立招聘临时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后确定实践考核人选,实践考核内容:驾驶技术。
四、体检和公示
(一)体检及心理测定:根据实践考核成绩按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定人选,体检费用考生自理。因体检或心理测定不符合要求的,按实践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二)公示: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,时间7天。
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相关手续。聘用人员以合同制形式聘用,试用期三个月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予以解除合同。已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无其他人事、交通、医疗等纠纷。
(三)待遇: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,工资、福利等相关待遇参照按我院非在编人员执行。
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:0519—8288170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