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二院举办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专题培训
发布时间:2017-08-04来源:作者:点击:
为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防范意识,有效预防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,更好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, 8月2日下午,区二院医务科组织开展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培训,由业务院长孟初飞授课,全院卫计人员参加培训。
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是江苏省首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地方性法规,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,《条例》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,强调坚持预防为主,明确了医患双方权利义务,规范了纠纷处理的途径和方法,建立了监督约束机制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是一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地方性法规,是依法处理医患矛盾纠纷的法律武器。
培训课上,孟院长重点解读了医疗纠纷预防、医疗纠纷处理及法律责任,并结合鲜活的案例,解析当前医疗纠纷、医患关系的特点,指导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典型问题的处理方法。
通过培训,增强了医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,对提高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、保障医疗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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